国家统计局城调队的一项调查显示,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,中国城市居民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: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明显下降,工资外收入逐年上升。
据调查,1999年8月工资性收入占城市居民总收入的44.5%,比1981年减少43%,比1990年减少23%。
财产性收入、个体经营净收入、转移性收入等工资外收入已经占城市居民总收入的55.5%。其中5%高收入人群占有40%的个体经营净收入、60%的财产性收入和48%的转移性收入。
据分析,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,一直发挥着使收入均等化的作用;工资外收入集中在高收入人群加剧了总收入的不均等;社会救济金和下岗生活费虽然在较低收入人群中占有较大份额,在一定程度上平抑了收入差距,但是力度较小。